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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速递!沈竹莺|方向正确才有价值 全力以赴便无遗憾
来源:百度新闻      时间:2023-05-09 09: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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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简介

沈竹莺,女,1981年3月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法学硕士,曾任上海金融法院申诉审查与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研究室负责人,三级高级法官。2022年经遴选成为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

金融商事案件审判

沈竹莺自2008年进入上海法院系统工作,先后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庭和上海金融法院工作,期间审理了多件全国首例、新型、疑难复杂金融商事案件。她主审的投资者诉鲜言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案是全国首例涉主板市场复杂手法操纵暨首例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证券侵权案,开创了交易型与信息型混合操纵民事赔偿先河,对公开市场证券操纵因果关系、损失计算等基础法律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就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在资本市场立体追责中的实现机制作出开创性实践,该案获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她在《民法典》施行后第一个工作日审结并公开宣判首例援引《民法典》判决金融贷款机构应当明确披露实际利率,引发强烈社会反响,先后被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转载,并被中央金融监管政策吸纳。案件判决后,中国人民银行发文要求全国贷款机构明确披露实际利率。该案入选2019-2021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她参与审理的投资者诉方正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是全国首例群体性证券纠纷示范案件。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损失计算难题,她创新性的提出“大盘指数/收益率曲线/真实价格同步对比法”,被合议庭采纳并被后续多地同类案件的损失计算所借鉴。该案获评2019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上海市法治建设十大优秀案例。她主审的王某某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明确“侵权生效判决未经充分抗辩确认损失金额对后续保险诉讼无预决效力”裁判规则,入选2021年第7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此外,她还主审了全国首例涉外国人隐名代持上市公司股权案——杉浦立身诉龚茵股权转让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脉织公司诉交通银行信用证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人民法院案例选》;医霖公司诉凤凰医院股权转让案,获评2018年度“上海法院十大优秀裁判文书”。另有多个案例入选上海法院参考案例、上海金融审判十大案例等。

工作实务成果转化

沈竹莺近五年来先后在《证券法苑》《上海法学研究集刊》《中国审判》《上海审判实践》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涉及证券侵权、上市公司股权代持、信用证通知行义务、信托、保险、专业调解等领域。作为牵头人或执笔人参与了《金融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问题研究》《司法服务保障科创板上市、试点注册制相关问题研究》《世行评估语境下司法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损失认定问题研究》等多个课题,分别获评上海全面依法治市调研课题第一等次、上海法院重点调研优秀课题、上海司法智库课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优秀课题等。作为副主编、执行主编及撰稿人参与《上海金融审判前沿》系列丛书、《上海金融法院涉外、涉港澳台金融案件审判指南》等的撰写与出版。

调研研究成绩斐然

沈竹莺带领研究室团队先后完成《上海金融法院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上海金融法院私募基金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上海金融法院年度案例、金融涉外审判指南和典型案例的发布、首届长三角金融司法合作论坛等一系列重大调研活动。编辑报送的多篇信息、简报、专报被上级法院录用,其中多篇简报被上海市委、最高法院相关领导批示。

沈竹莺同志因在案件审判、实务调研、团队管理等方面表现优秀,近五年来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嘉奖1次;带领所在团队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1次。其个人于2020年获评上海法院十佳青年,2022年获评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责任编辑:

汪 溥 张雪雯

上观号作者:上海市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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